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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崖所奉恩门,位于山东省即墨市丰城镇海滨。雄崖所为明洪武三十五年(公元1402年)建,是当时山东的海防要地。
中国西部边陲多高山大漠,东部则有漫长的海岸线。自古以来,海洋俨然一道天然屏障守护着中华民族。由于东部沿海地区鲜见外族袭扰,中国自古形成“有海疆,无海防”的局面。到了元代,这一情形开始逐渐发生改变。明代的海防形势发生巨大变化,促使明廷开始加强海防力量建设。
海防形势改变
清末名将左宗棠在总结中国历史上的边患时指出:
“伊古以来,中国边患西北恒剧于东南。盖东南以大海为界,形格势禁,尚易为功;西北则广漠无垠,专恃兵力为强弱,兵少固启戎心,兵多又耗国用。”
这段话点明,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,因有海洋作为天然防线,我国东南方较少受到外敌袭扰。
到了明代,形势与过往大不相同。随着世界大国航海技术的迅猛发展,明廷面临的海上威胁逐渐增多。倭寇长期袭扰我国东南部海疆,引起海防形势发生急剧变化。另一方面,西方海洋大国凭借先进的航海技术远道而来,试图寻求经商和通航的便利,但都被明统治者拒之门外,甚至当成夷狄而加以驱逐。
明廷一度长期推行封闭政策,甚至“片板不许入海”,逐渐导致政治、军事和经济的全面落伍,也使得沿海居民生活更加贫困。为了求生,一些渔民开始与倭寇等联系,违反禁令下海。这就是顾炎武所言,“穷民往往入海从盗,啸集亡命”。
倭寇与海盗内外勾结
元朝时,倭寇已开始在东部沿海地区展开掠夺,明初则更加猖獗。洪武四年(公元1371年),朱元璋下令实施海禁政策,不仅渔民不得私自出海,海道因为可通外邦,也被禁止往来。这些禁令在短期内曾收到一定成效,对加强海防和抵御倭寇袭扰起到了些许作用,但极端封闭的禁海政策,为明代中后期倭患更大规模爆发埋下了祸根。
倭寇的来源,有说来自日本,有说来自中国内部,也有说源自内外勾结,实则倭寇之患在各个时期各有特点。根据直浙总督胡宗宪的一份奏疏,可以看出其时侵扰边民的倭寇中,“沿海居民实居其半”的情形。明代中期后,尤其是嘉靖年间,倭寇中汉人参与的比例明显上升。这一时期不少汉人或迫于生活压力,或受到利益驱使,开始接济倭寇,或直接参与其中,甚至伙同倭寇攻城掠寨,残害边民,抢劫财物。因为汉人对内地地形及沿海守卫情况非常熟悉,他们成为倭寇帮凶,对明军抗倭行动造成极大影响。
整饬军务 加强海防
倭寇的猖獗与海防的颓败具有直接因果关系。嘉靖中期之后,沿海防御体系败坏,倭寇袭扰给沿海各地造成严重损害。明代中期之后,由于巡海会哨制度基本废止,海防卫所大量颓坏,甚至出现大量军士逃亡的现象,无力抵御倭寇,致使倭寇大肆为患。
嘉靖、隆庆年间,明廷痛定思痛,大幅度整饬军务,加强海防建设,并适时发动大规模决战,这才彻底解决了长期困扰东部沿海的倭患问题。有明一代,海防几乎都因倭患而设。
这一时期,明廷任命朱纨为提督军务,负责浙、闽海防事务,结束了上述两省长期各自为战的松散状态。朱纨到任之后,严格执行海禁制度,加强兵甲训练,并结合整顿里甲制度布置严密纠察,缉捕私通海盗的富商巨贾,试图以此断绝倭寇在沿海和内地的内援。
为提高指挥效率,明廷决定在浙江设立总兵、副总兵、参将等武职官员,推进兵制改革,在倭寇重点袭扰的东南沿海地区建立统一的军政机构。刘远、俞大猷、卢镗、戚继光等人先后被任命为总兵或副总兵。胡宗宪在总督任上最久,御倭方略得到较好贯彻执行。著名抗倭将领戚继光因为得到胡宗宪的支持,得以自主招募兵员,为抗击倭寇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战船和火器发展
武器装备是抗击倭寇的重要保证,其中最重要的是战船,其次则是火器。明初,造船业非常发达,水军不仅拥有大小战舰,而且性能优良,但到嘉靖中期,沿海各地的水军战船破损现象已非常严重。
面对困境,朱纨等人只得大量征集和购买民用船只,经简单改造后投入战场。为提振士气和壮大军威,明军不得不花高价购买南海大船,充当军舰或旗舰。俞大猷和王忬等人主张出海作战,无疑对战船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明廷只得继续大量征调民船和兵伕,并在苏州和福建等地兴建大型战船和各种适合近海作战的舰船。
嘉靖年间,明廷领教到西方火器的先进,开始学习西方的佛郎机和鸟铳技术,对管形火器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进,使之射程更远,威力更大。对于燃烧性火器和抛射性火器等,也想方设法在细节上予以改良,使其作战性能大幅度提升。当时已发明了竹管藏火技术,通过竹管的特殊设计保护燃烧的火药引线不被风吹灭、不被水浇灭,这样便可避免炸药被提前发现,同时也能有效保证炸药的质量,适当提升爆炸威力。(熊剑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