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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向贤彪
在党纪学习教育中,军队各级坚持把典型案例作为“活教材”,把警示教育作为“清醒剂”,深入开展以案说德、以案说纪、以案说法、以案说责,让党员干部受警醒、明底线、知敬畏。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,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,对于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、提高思想觉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警示教育,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成功经验。延安时期,在处理黄克功案件时,毛泽东同志就强调要以处理此事为契机,在全体党员中开展警示教育。最终,黄克功案的妥善处置,是党向人民交出的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答卷,也是给党员干部上的生动一课,在全党起到了有效警示教育作用。
正面典型是一面镜子,能够使我们看到什么是崇高和美好,从而净化自己的心灵;反面典型也是一面镜子,能够让我们看到什么是丑恶和卑劣,从而使自己警醒起来。每名党员干部都应把警示教育当作一味“良药”,以由风及腐案例为镜鉴,真正把自己摆进去,有病早治,无病早防,以“检身若不及”的态度,对照检查自身的一言一行,及时“扫尘治病”,提高免疫力。
以由风及腐案例为镜鉴,就要知敬畏。敬畏,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畏惧,更不是懦弱,而是一种为官态度与为人境界,是一种理性的自觉。心存敬畏、戒惧之意,遇事就会有所顾忌,三思而行,做到心不放逸、行不放纵。现实中,个别党员之所以犯错误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原因之一就是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之心。党员干部决不能无知无畏,使自己成为“案中人”。要敬畏组织、敬畏权力、敬畏纪法,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明确要求,把敬畏之心转化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。
以由风及腐案例为镜鉴,就要存戒惧。我们常将纪律比作“紧箍咒”,常说“纪律是块铁,谁碰谁流血”,但也有“畏法度者最快活”的说法。纪律是管党治党的“戒尺”。“戒”是警戒、惩戒,“尺”是尺度、标准。对于党员干部来说,戒尺就是法规制度、党章党纪,必须让心存敬畏、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,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。
以由风及腐案例为镜鉴,就要严底线。“不虑于微,始贻于大;不防于小,终亏大德。”一些党员干部守不住底线,大都是从忽视细微小节开始的。“一次守不住,次次都让步”。比如违规吃喝问题,看起来不足为道,其实就是底线的失守、腐败的“催化剂”。不少被查处的党员干部,就是从推杯换盏、觥筹交错开始,逐渐走上腐化堕落歧途的。在五光十色的诱惑面前,党员干部要特别注重增强自律意识、扎牢底线“篱笆”,不能以“一点小事无所谓”放纵自己,真正做到拒腐蚀、永不沾。
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。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的背后,是坚定的理想信念。党员干部只有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,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,把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总开关拧紧了,把党性觉悟、思想境界提高了,才能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做党的优良作风的坚定维护者和践行者。